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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对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项目二期节能监察工作

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发布时间:2019-11-22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相关文件要求,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15日,区发展和改革局邀请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项目二期进行节能监察现场评审。在项目现场,专家组听取了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项目二期”汇报,考察了现场,审查了有关资料。

  会上,经专家组质询,并充分讨论,现场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组一致认为就目前安装的主要耗能设备均未达到《节能报告》和《审查意见》相应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求建设单位对以上未达标的设备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能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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